出口中非

剛果金FERI
根據剛果(金)民主共和國通告編號ADG/ADT/DFL/FAC/NO.004/BB/04/2008簽發于22/04/2008即日起生效,所有運往剛果(金)民主共和國各港口的貨物都必須申請F.E.R.I.
根據剛果(金)民主共和國通告編號ADG/ADT/DFL/FAC/NO.004/BB/04/2008簽發于22/04/2008即日起生效,所有運往剛果(金)民主共和國各港口的貨物都必須申請F.E.R.I.,F.E.R.I.翻譯中文是入口貨物電子跟蹤單。
需要辦理剛果(金)FERI的港口:剛果金FERI,馬塔迪FERI。
辦理剛果(金)FERI需要提供的文件:
1、填寫完整的FERI申請表
2、目的港清關用的箱單發票(發票上需要體現出FOB貨值,運費,保費(如果CIF條款)以及貿易條款)
3、正本提單掃描件(如果需要先分配FERI號碼,可以先提供帶有準確SHIPPED ON BOARD日期的船公司格式提單)
剛果(金)FERI辦理流程:
1、按照以上要求將申請文件發送到我司。
2、我司收到貴司的申請文件后,會根據貴司提供的資料核算出該票FERI的費用,與貴司確認好費用支付方式后,根據支付方式出具費用明細給貴司安排付款。
3、我司操作人員會對貴司提供的資料進行審核,對不符合要求的文件進行指導修改,文件無誤后根據貴司提供的資料制作FERI DRAFT 草本供貴司確認。
4、草本確認,且收到正本提單后我司會系統上傳并提交目的港審批機構最終審核批復,目的港審批機構正常審批時效為2-3個工作日。
5、FERI批復后,我司會將批復的正本FERI證書通過郵件發送給貴司,貴司轉發給收貨人目的港清關使用即可。FERI為電子貨物跟蹤單,正本文件為PDF格式電子版本,沒有紙質證書。